1、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正确叫法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2011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2011年6月中旬,调查显示,48%的网民要求修改个税免征额。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2、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条根据新法,个税起征点由现行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