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孩的抚养来说,夫妻双方都有权利与义务去抚养,但如果是离婚后,小孩只能跟着父母一方共同生活,这就需要我们去确定谁来抚养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夫妻双方争议很大,那么抚养权的纠纷问题该怎么解决呢,可不可以调解解决这个抚养权纠纷问题呢?本文就为大家解读抚养权纠纷能否适用调解。
网友咨询:抚养调解
关于抚养权到法院调解,什么程序?可以当天调解吗?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马嘉懿律师解答:
法院当天依法立案,法官在了解案情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于当天下午便约双方前来协商,法官着重做调解工作,希望通过调解尽快解决纠纷。在于被告谈话期间,法官以促进孩子健康成长为大方向,为了让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考虑到孩子的前途,不断激发双方当事人的爱儿之情。被告看到自己的现状,又加上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最终同意了原告的请求,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随后,法官当即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当即发生法律效力。
抚养权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网友咨询:
子女抚养权纠纷的管辖是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还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马嘉懿律师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如果被告的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你可依法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抚养权纠纷能否调解
马嘉懿律师以案说法:
抚养权纠纷能否适用调解?下面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解答这个问题:
张某(女)与龙某(男)于2011年经人介绍认识,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于2013年11月15日生育一子小俊,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双方之前都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加之性格差异大,因此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张某于2014年1月外出与龙某分居生活至今。张某认为双方无法再共同生活下去了,后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法庭依法判决非婚生子小俊由其抚养,被告龙某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1000元,直到小俊成年。 本院受理后,组织双方到庭进行调解。
调解时张某认为,孩子还小(八个月大)应由她来抚养,龙某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1000元,直到小俊成年。
龙某则认为,他不同意张某的诉求,小孩由我抚养我不要原告支付小孩抚养费,如果她一定要抚养小孩,由于我经济困难只能一次性给付几千元的抚养费。
后经法官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小俊由张某抚养至6岁,龙某自愿一次性支付26000元作为小俊的抚养费,小俊年满6岁后,再由张某与龙某自行协商由谁抚养。
综上,抚养权纠纷是可以调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