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改名、更换公司地址等情况,公司要变更,这个是股东的权力,我们无权干涉,那么我们劳动者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以下由小编给大家介绍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第一个的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公司因此无故解除我,应该如何赔偿:
如果存在劳动关系但未签订合同,从工作第二个月到第12个月,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最长不超出11个月。如果已经完成了变更手续,可以找第二个公司赔偿。
第二个公司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继续第一个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对我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当然,如果新公司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合同内容不能违反原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么重新签合同时,也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个公司没有有购买社保,新公司也不购买,我们可以要求赔偿第一个公司一直没交的社保吗: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和单位法人无关。不会影响参保缴费。
公司没有购买社保并且变更法人,我可以以此提出离职索要赔偿吗:
单位未购社保,员工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有两种情况是不支持的:(1)之前以其他理由提出了辞职,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2)员工入职时写过声明自己自愿不购买社保,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
第二个公司变更法人后与老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自己离职的情况下,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但是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补偿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六个月的补半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算,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以此类推。
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